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 东尼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作出说明。”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
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
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88 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5 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晓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为落实《公司章程》修订要求,公司董事会确认罗正英女士、邹荣先生、吴月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罗正英女士任召集人。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事会同意补选吴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罗正英女士、邹荣先生、吴燕燕女士,其中罗正英女士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