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编号:2026-00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实施
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权益被动变动超过1%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
案,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
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预计注销日期
5,225,000 5,225,000 2026 年 1 月 21 日
一、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三年期限届满的 5,225,000 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2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5-070)。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公示期 45 天,期间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三年期限届满的 5,225,000 股库存股予以注销。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998235),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 5,225,000 股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
预计将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销 完成 后 ,公 司 股份 总数 将由 390,158,650 股变 更为
384,933,65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211,000 0 5,211,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4,947,650 -5,225,000 379,722,650
股份合计 390,158,650 -5,225,000 384,933,65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被动变动超过 1% 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90,158,650 股变动至384,933,650 股,公司控股股东Tricosco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为 248,589,449 股,持股比例
由 63.7150% 被动增加至 64.5798%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股份 变动数 变动后持股 变动后股份比
(股) 比例 (股) (股) 例
Tricosco 248,589,449 63.7150% 0 248,589,449 64.5798%
Limited
合计 248,589,449 63.7150% 0 248,589,449 64.5798%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Tricosco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63.7150% 被动增加至 64.579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主动增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Tricosco Limited,实际控制人仍为Fang James和方胜康,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仍为方雯雯和吴兴杰。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