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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51 沪市 奥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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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编号:2025-026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935 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0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
      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经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时任公司独立董事马国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通过钉钉办公管理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
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止。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3年 2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4 名激励对象共计

254.1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7、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及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2 名激励对象共计 12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9、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2 名激励
对象共计 16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11、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6 名激励
对象共计 2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13、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权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
总数为1,089,00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14、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权激励股份的
上市流通总数为 60,00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
二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权
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总数为 80,00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
  16、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
三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权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总数为 140,00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3
月 13 日。

  综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有6 位良好(对应解禁比例为80%), 1 位合格(对应解禁比例为50%)。需将对应的不能解禁上市的股份予以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合计 109,350 股。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奥普科技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奥普科技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奥普科技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P=P0-V= 5.86 –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