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0 年 11 月 27 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34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6%;(2)上海鸿立
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0,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3)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当涂鸿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49,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公司股份 20,235,9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过半,鸿立华享、当涂鸿新自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 381,9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3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鸿立华享、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9,889,921 7.80% IPO 前取得:
当涂鸿新 9,889,921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鸿立投资 10,346,000 8.16% 由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鸿立华享 6,340,085 5.00% 由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当涂鸿新 3,549,836 2.80% 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当涂鸿新
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合计 20,235,921 15.96%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 减持价 当前持股 当前
股东名 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总金 数量 持股
称 (股) 比例 式 (元/ 额(元) (股) 比例
股)
鸿立华 381,900 0.30% 2020/12/18 集中竞 23.23 9,229,64 9,508,02 7.50
享、当 ~ 价交易 -25.95 1 1 %
涂鸿新 2021/3/17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2021 年 1 月初,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控制权变更事宜的通知,
后由于各方未就股份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详见公告
2021-001、002、003、004)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
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