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5-053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是指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 是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地质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运营 地质师、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
总监。 监”)、董事会秘书、运营总监。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及 第二十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
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 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除外...
第四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新增“(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 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对公司的影响、防范利益冲突的举措等,但不得从事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同或者相近业务;”
...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应披露。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是指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事项。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 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股份总数。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股东公开请求委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及股东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
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
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 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 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 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
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
…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
定的其他内容。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
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应当对董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
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
职务,停止其履职。
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
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
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
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
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
益,不得从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列举的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
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
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取不正当利益。 …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
… 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
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
当承担赔偿责任。 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
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应当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
防范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措施、对
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
公司的影响等,并予以披露。公司按照本
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
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
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
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
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
(四)项规定。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 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 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注意。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
…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加强与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投资者的沟通;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