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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08: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告日期: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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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劳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四、  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总经办、人资部门等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总经办、人资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

    /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35%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

    /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预留部分的权益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

      /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

      /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公司为
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考核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未达标(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未达标(D)

  个人考核行权/                100%                80%          0%

  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未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  考核程序

  公司总经办、人资部门等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资部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与人资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资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确认。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薪酬委员会有权销毁。

    九、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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