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0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永杉锂业”)原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 44,686,054 股股票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司法拍卖成交,其中 23,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福建泓泰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 225,791,200 元人民币;6,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陈玉英,成交价格为 59,247,600 元人民币;7,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汪小锋,成交价格为 68,149,600 元人民币;8,686,054 股股票竞买人为张寿春,成交价格为86,182,936 元人民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司法拍卖出具了相应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编号:(2025)浙 02 执 883 号之五之三、五、七)。2026 年 2
月 25 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宁波炬泰所持公司44,686,054 股股票已解除司法冻结,其中 , 8,686,054 股股票已解除质押,44,686,054 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后,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67,850,117 股下降至
23,164,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13.24%下降至 4.52%,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71,366,527 股下降至 26,680,47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从 13.93%下降至 5.21%。福建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0股增加至 2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0%上升至 4.49%;陈玉英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从 0 股增加至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0%上升至
1.17%;汪小锋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0 股增加至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从 0%上升至 1.37%;张寿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0 股增加至 8,686,05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0%上升至 1.70%。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炬泰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炬泰所持公司 44,686,054 股股票已解除司法冻结,其中,8,686,054 股股票已解除质押,44,686,054 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炬泰持
有的公司 44,686,054 股股票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司法拍卖成交,其中23,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福建泓泰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 225,791,200元人民币;6,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陈玉英,成交价格为 59,247,600 元人民币;7,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汪小锋,成交价格为 68,149,600 元人民币;8,686,054 股股票竞买人为张寿春,成交价格为 86,182,936 元人民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司法拍卖出具了相应的《协助执行
通知书》(编号:(2025)浙 02 执 883 号之五之三、五、七)。2026 年 2 月 25
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宁波炬泰所持公司 44,686,054股股票已解除司法冻结,其中,8,686,054 股股票已解除质押,44,686,054 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0667
法定代表人 周顺和
注册资本 15.5128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H0L1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36 年 2 月 3 日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
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
经营范围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宁波君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宁波炬泰 67,850,117 13.24 23,164,063 4.52
宁波炬泰
及其一致 71,366,527 13.93 26,680,473 5.21
行动人上
海钢石
福建泓泰
投资有限 0 0 23,000,000 4.49
公司
陈玉英 0 0 6,000,000 1.17
汪小锋 0 0 7,000,000 1.37
张寿春 0 0 8,686,054 1.70
三、本次解除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前,宁波炬泰所持公司 67,850,117 股股份被质押、
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其涉及的质押、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8,686,054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 12.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0%
解除质押时间 2026 年 2 月 3 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 23,164,063
剩余持股比例 4.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 0%
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本次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涉及的另外 36,000,000 股股票已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解除质押,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股) 44,686,054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 65.8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72%
解除司法冻结时间 2026 年 2 月 3 日、2 月 13 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 23,164,063
剩余持股比例 4.52%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23,164,063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以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2%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