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6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暨权益变动跨越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永杉锂业”)原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持有的公司 50,000,000 股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成交,其中 15,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魏巍,成交价格为131,838,000 元人民币;15,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王梓旭,成交价格为137,102,000 元人民币;10,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顾斌,成交价格为90,429,000 元人民币;5,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赵亮思,成交价格为44,896,000 元人民币;5,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张宇,成交价格为 45,303,000元人民币。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本次司法拍卖出具了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2025】粤 0306 执 19875 号之二、三、四、五、六)。2025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上海钢石所持公司53,516,410 股股票已解除质押,部分股票已解除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其中50,000,000 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后,上海钢石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53,516,410 股下降至
3,516,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10.45%下降至 0.69%,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上海钢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121,366,527 股下降至 71,366,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23.69% 下降至 13.93%。魏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0 股增加至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0%上升至 2.93%;王梓旭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从 0 股增加至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0%上升至 2.93%;顾
斌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0 股增加至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0%上
升至 1.95%;赵亮思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0 股增加至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从 0%上升至 0.98%;张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0 股增加至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0%上升至 0.98%。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钢石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所持公司 53,516,41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解除质押,部分股票已解除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其中被司法拍卖的 50,000,000 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
持有的公司 50,000,000 股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成交,其中15,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魏巍,成交价格为 131,838,000 元人民币;15,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王梓旭,成交价格为 137,102,000 元人民币;10,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顾斌,成交价格为 90,429,000 元人民币;5,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赵亮思,成交价格为 44,896,000 元人民币;5,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张宇,成交价格为 45,303,000 元人民币。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本次司法拍卖出具了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
书》(编号:(2025)粤 0306 执 19875 号之二、三、四、五、六)。2025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上海钢石所持公司53,516,410 股股票已解除质押,部分股票已解除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其中50,000,000 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985 号 24 楼 J 室
法定代表人 吴军辉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82084856H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2011-09-01 至 2031-08-31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吴军辉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钢石 53,516,410 10.45 3,516,410 0.69
上海钢石及其一致行 121,366,527 23.69 71,366,527 13.93
动人宁波炬泰
魏巍 0 0 15,000,000 2.93
王梓旭 0 0 15,000,000 2.93
顾斌 0 0 10,000,000 1.95
赵亮思 0 0 5,000,000 0.98
张宇 0 0 5,000,000 0.98
三、本次解除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前,上海钢石所持公司 53,516,410 股股份被质押、
司法冻结(轮候冻结),部分股票被司法标记。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其涉及的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53,516,41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5%
解除质押时间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 3,516,410
剩余持股比例 0.6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 0%
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2、本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的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司法标记股份(股) 8,101,098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 15.1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8%
解除司法标记时间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 3,516,410
剩余持股比例 0.69%
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以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3、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股) 5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 93.4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76%
解除司法冻结时间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 3,516,410
剩余持股比例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