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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98 沪市 沐邦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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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沐邦: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28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
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徐忠林,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左欣,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
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