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华化学”)持有公司股份 157,579,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35%,公司控股股东由李广胜变更为福华化学,实际控制人由李广胜变更为张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收到中国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股东李广胜被司法拍卖的 36,000,000 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李广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拍卖,竞
买人福华化学最高价竞得,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3)。
二、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情况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李广胜被司法拍卖的 36,000,000 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李广胜持有公司股份 25,721,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972,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2%;福华化学持有公司股份 157,579,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35%,公司控股股东由李广胜变更为福华化学,实际控制人由李广胜变更为张华。
1.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广胜 61,721,594 9.93 25,721,594 4.14
福华通达化学 121,579,200 19.56 157,579,200 25.35
股份公司
2.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4.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 司 所 有 信 息 均 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