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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1 沪市 金海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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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高科:金海高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金海高科:金海高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 1.50 亿元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 1.5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
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0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5,883,9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2.13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971,791.91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465,021.6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506,770.2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到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 B2024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诸暨年产 555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      21,529.96          17,751.62
      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        7,979.90            6,911.74
      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5,987.32            5,987.32

                    合 计                    35,497.18          30,650.6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
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 1.5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产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需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 1.5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海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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