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6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绍兴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绍兴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基金”)。
2、投资金额: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德医疗”、“公司”、或者“本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10,000万元投资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占基金出资总额的 50.00%。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4、特别风险提示: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现处于设立阶段,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所投项目将受到经济环境、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标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合作各方资源优势,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行业和市场信息,寻求良好的投资机会,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绍兴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拟定出资总额
为 20,000 万元,设立后将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协同与产业链多元布局的重点领域,择优投向发展前景好与盈利能力强的医疗器械相关优质企业股权。振德医疗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10,00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50.00%;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9,998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49.99%。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越基金”),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2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0.01%。就上述投资事项,公司拟与相关合作方签署《绍兴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JQCF08F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 2 号绍兴水木湾区科学园 3 号
楼 20 层 2002 室
法定代表人:高建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 年 9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72442。
(二)有限合伙人
1、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609661634M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皋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鲁建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645.1202 万元
成立时间:1994 年 0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母婴用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7H6RNN6F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 118 号附楼 405
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2 年 01 月 28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各合作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绍兴富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富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0%出资份额。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系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绍兴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规模:人民币 20,000 万元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基金管理人: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资范围:基金聚焦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协同与产业链多元布局的重点领域,择优投向发展前景好与盈利能力强的相关医疗器械优质企业股权。
(七)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的投资人及投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 认缴比例(保
号 (人民币万元) 方式 留两位小数)
1 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货币 0.01%
2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货币 50.00%
3 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9,998 货币 49.99%
伙)
合计 20,000 - 1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处于设立阶段,暂未
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绍兴国创振德医疗产业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总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时对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所有合伙人均应以货币的出资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具体拟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 认缴比例(保
号 (人民币万元) 方式 留两位小数)
1 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货币 0.01%
2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货币 50.00%
3 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9,998 货币 49.99%
伙)
合计 20,000 - 100.00%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管理人发出的书面文件或正式通知(“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分期缴付。本协议生效后,管理人可根据本基金投资项目情况向各合伙人发出各期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各合伙人缴付各自的认缴出资额。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分两次缴付,第一次缴付通知在基金备案之前,第一次缴付出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的 50%,管理人可以按照本条的约定发出第二次缴款通知,第二次缴付出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的剩余 50%。
(二)基金期限
1、除非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起始日起 4 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前述期限统称为“存续期限”)。如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间与经营期限不一致的,管理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变更经营期间使其与存续期限保持一致。
2、本合伙企业设置“投资期”和“退出期”安排,投资期为 3年,退出期为 1 年,如基金存续期限届满 4 年仍无法实现全部退出,则自动展期 1 年。如展期结束后仍无法全部退出,则退出安排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投资决策程序
1、基金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立项决策与投资决策。相关立项决策应提出项目规模、出资比例、尽调方案、投资方式、投资估值、交易结构、退出安排等事项。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计 3 名,振德医疗推荐 2 名(含外部
专家 1 名),富越基金推荐 1 名,经全体委员全票表决通过视为决议通过。
(四)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围绕振德医疗主营业务战略协同与产业链多元布局的重点领域,择优投向发展前景好与盈利能力强的医疗器械相关优质企业股权。
(五)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合伙企业因某一项目投资或者临时投资等取得的可分配现金,应当在与该项目投资或临时投资等相关(“相关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和分配初始分配部分。每个合伙人的初始分配部分应按照如下方式和顺序在该合伙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1.1.1 首先,返还出资:分配给该合伙人,直至其依本第(1)项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分配当时就相关投资所缴付的实缴出资额;
1.1.2 然后,分配收益:(i) 就相当于该合伙人就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