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65.1456 万份
2、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振德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提案》。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振德医疗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226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17.8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40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的20名激励对象的全部股票期权11.8万份以及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16.4816 万份和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17 名)或“D”(1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0.7808 万份,合计 29.0624 万份。同时,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0.40 元/份调整为 49.80 元/份。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50.40 元/份调整为 49.80 元/份,激
励对象人数由 226 人调整为 206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17.82 万份调
整为 188.7576 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 205 人,可行权数量65.1456 万份。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数 授予激励对
量(万份) 象人数
2021 年股票期 2021年7月 23 50.40 元/份 217.82 226 人
权激励计划 日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无股票期权行权。
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40%。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该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该行权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目标为对应考核年度的“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或“净利润值”。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考核方式及行权安排如下所示:
(1)考核方式一:以 2018~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9.45 亿
元)为业绩基数,对公司 2020~2021、2020~2022、2020~2023 年的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在 2021~2023 年考核年度期间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股票期权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X)。
行权期 考核期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A)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0-2021 233.00% 243.00%
第二个行权期 2020-2022 307.00% 328.00%
第三个行权期 2020-2023 392.00% 423.0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80.00% 100.00%
注:①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
(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② 2020~2021 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 A=(2020~2021 年净利润累计值-2018~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
/2018~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2020~2022、2020~2023 年的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同此计算方式。
(2)考核方式二: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单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值(B),根据考核年度期间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股票期权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单位:亿元
行权期 考核期 净利润值(B)
触发值(Bm) 目标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6.0 7.0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7.0 8.0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8.0 9.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80.00% 100.00%
公司依据上述“考核方式一”或“考核方式二”的达成情况决定股票期权公司层面对应的实际可行权比例。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9,453,200.21 元,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5,861,926.07 元,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影响 12,152,031.13 元后的数值为 608,013,957.20 元,2020~2021年的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为 233.9413%,均达到两种考核方式第一个行权期的触发值,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8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S、A、B、C、D 五档。对应的行权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S A B C D
标准系数(Y) 100% 8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