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斯达半导”、“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 33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10,606,060 股,符合贵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0,000 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30 元/股,发行股数10,606,060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8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303,030 99,999,900.00 6
ASSOCIATION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9,636 234,179,880.00 6
3 巴克莱银行 BARCLAYSBANKPLC 469,696 154,999,680.00 6
4 郭伟松 757,575 249,999,750.00 6
5 UBSAG 606,060 199,999,800.00 6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454,545 149,999,850.00 6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72,727 452,999,910.00 6
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4,242 106,999,860.00 6
9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887,878 622,999,740.00 6
10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909,090 299,999,700.00 6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6,363 176,999,790.0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1,818 208,499,940.00 6
13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45,454 509,999,820.00 6
1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7,946 32,322,180.00 6
合计 10,606,060 3,499,999,800.00 -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23,049,272.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6,950,527.96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审议和核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9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
日期 时间安排
T-3 日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启动发行前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主承销商收盘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周一)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T-2 日至 T-1 日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1、确认投资者收到《认购邀请书》;
年 10 月 27 日 2、接受投资者咨询
(周二至周三)
1、上午 9:00-12:00 接收申购文件传真,簿记建档;
T 日 2、上午 12:00 前接受申购保证金;
2021 年 10 月 28 日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周四) 4、对拟配售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5、根据询价结果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T+1 日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周五)
日期 时间安排
T+2 日 1、向未获配售的投资者退还申购保证金;
2021 年 11 月 1 日 2、接受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
(周一)
T+3 日 1、接受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
2021 年 11 月 2 日 2、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周二)
T+4 日 1、将募集资金净额划付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1 月 3 日 2、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
(周三)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斯达半导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共向 119 家机构及个人送达了认购邀请文
件。其中,前 20 大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0 家、基金
公司 27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公司 6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56 家。本次发行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总序 序 认购主体名称
号 号
前二十大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 20 名)
1 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 2 铭基国际投资公司-MATTHEWS ASIAFUNDS(US)
3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4 嘉兴兴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5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6 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7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8 8 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摩根中国 A 股市场机会基金
9 9 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
10 10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11 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13 UBS AG
14 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1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
总序 序 认购主体名称
号 号
16 1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 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新经济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