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3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47.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9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期初募集资金金额 22,671.28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专户利息收入 424.50
(2)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3)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4)理财产品收益
(5)其他
小计 424.5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1)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支付发行费用
(3)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4)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1,888.04
小计 11,888.04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1,207.7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
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沧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577904599710909 已注销
司 州龙湾支行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355870100100320860 已注销
司 州龙湾支行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 33050010201000014652 8,200.32
户名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司 限公司温州分行
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5350520100000157205
司 厂支行 3,007.41
合 计 11,207.73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
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5,035.38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5,035.38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 24,724.15 9,834.26
年产 50 套 MVR 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
2 建设项目 17,023.67 5,201.12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合 计 51,747.82 15,035.3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
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项目为总部搬迁及扩充项目,投资总额 30,076.88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5,352.73 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4,724.15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为场地投资 14,246.05 万元,设备投资
10,388.33 万元,预备费投资 739.0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4,703.47 万元。其中:铺
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运营期间的日常开支,包括原材料采购、外部件采购、员工工资、水电费及其他经营费用等。
在实际使用铺底流动资金时,公司对“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中涉及的员工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误将销售部门、管理部门等行政职能部门等与项目无
直接关系的员工工资纳入到铺底流动资金的使用范围,导致在 2024 年 4 月至 9 月期间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人员工资 549.36 万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前述款项
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转回相应款项并进行相应整改,不存在故意挪用募集资金另作他用的行为、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相应整改并得
到纠正。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
开披露(公告编号:2024-050)
上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已整改完毕,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使用情况相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