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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5-12-27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 月 6 日


                      目  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6 日 10: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青墩路 1 号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千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证监会诚信档案核查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千先生、张剑彬先生、王恒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于公司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候选人的选举以子议案形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01    《选举张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选举张剑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选举王恒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证监会诚信档案核查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陆宝莲女士、鲍旭锋先生、陈丰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于公司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候选人的选举以子议案形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2.01    《选举陆宝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选举鲍旭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选举陈丰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