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 号文)的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19.2963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49.9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853.2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 172,627.8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00Z003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501.67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公司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93,184.6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 2,624.49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2,067.7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4,567.73 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67,5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8 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泖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 年 3 月,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和保荐人中泰证
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松江支行开立了 2 个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
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理财产品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6620188001324587 805.99 22,500.00
司上海松江支行 36620180808881255 - 6,7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09091301040061212 607.66 4,000.00
司上海泖港支行(注 1) 09091301040061352 5.88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50131000953872714 158.76 -
限公司松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1739629000086668 1,664.54 7,300.00
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437785115511 426.30 -
海市玉树路支行(注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8110201013801666714 1,524.83 27,000.00
海松江支行 8110201081966603275 9,300.00 -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理财产品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900000610120100396097 73.77 -
海松江支行
合 计 14,567.73 67,500.00
注 1: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
行。
注 2: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
主体为其上级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93,184.62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22,3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4 年完成此笔补流22,300 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5,000,000.00 元,
利息收入 2,584.55 元,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97,230 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229,308.96 元,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共 6,478.94 元,合计 24,235,787.90 元,剩余 766,796.65 元
存在公司证券账户中。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累计金额为 1,649.29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同意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变频器、伺服系统、电梯及施工升降机系统集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变频器及伺服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1 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00Z0205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众辰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