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龙股份”)拟以
现金 13,184.3663 万元受让烟台华立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明照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江未来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禾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西湾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昆山市久之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豪米波”或“标的公司”)32.2998%股权。同时,公司拟以现金 10,000 万元对苏州豪米波进行增资并获得增资后 33.333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交割完成后,公司将以人民币23,184.3663 万元获得苏州豪米波 54.8666%股权,苏州豪米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并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业绩承诺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次交易约定了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相关条款,标的公司未来如不能保持业务及技术顺利发展,可能存在标的公司无法实
现业绩承诺的风险。
2、商誉减值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确认金额较大的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目前目标公司规模较小,尚处亏损状态,未来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不及预期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以受让股权及增资形式对苏州豪米波进行投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与烟台华立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明照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江未来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禾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西湾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昆山市久之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订《关于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 13,184.3663 万元受让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苏州豪米波 32.2998%股权。
(2)公司拟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创始人及公司方股东签订《关于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在苏州豪米波注册资本 1,521.5969 万元的基础上,公司拟以现金10,000万元认购苏州豪米波新增注册资本760.7985万元,该项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增资后苏州豪米波 33.3333%股权。
上述受让股权及增资交割完成后,公司将以人民币 23,184.3663 万元获得苏州豪米波 54.8666%股权,苏州豪米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目的为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为一揽子交易,两项交易同步实施。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的指导精神,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情况,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豪米波的股权并对其增资取得控制权,积极向硬科技发展。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a.为顺应全球汽车产业智能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战略围绕汽车电子及新能源等布局,并重点关注智能驾驶、新能源、车联网等新兴领域,寻求外延式战略拓展机会,实现产品从零组件到核心部件的产业升级。
b.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从汽车零组件供应向智能感知部件集成的产业链延伸,依托苏州豪米波在 4D 毫米波雷达、UWB 传感器、相机融合技术等智能感知领域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经验,快速切入汽车智能驾驶、低空飞行、智慧交通、机器人等多应用领域赛道,既助推产业升级,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又深度响应国家鼓励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转型的政策导向,全面提升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
2) 本次交易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a.业务协同
公司长期深耕精密制造领域,拥有精密模具开发、高复杂度注塑成型及自动化装配等核心技术,而苏州豪米波在 4D 毫米波雷达等智能感知技术上具备深厚积累,掌握着环境实时感知、主动安全控制等软件与 AI 算法能力。本次交易后,公司可将自身精密制造能力及经验赋能于苏州豪米波的产品量产,实现零部件配套供应。
b.渠道协同
公司为汽车零部件二级供应商,长期服务博世集团、大陆集团、日立集团等
全球头部一级供应商,产品间接配套给主流车企,拥有成熟的国际供应商合作体系。苏州豪米波已直接切入奇瑞、广汽丰田、江淮等主机厂供应链,具备主机厂准入资质与合作经验。本次交易后,公司可借助苏州豪米波的渠道,有机会直接触达主机厂的部件采购需求;同时,苏州豪米波的智能感知系列产品可通过公司的客户渠道、行业人脉、海外工厂的布局等资源,有机会进入更多国际车企的供应链体系,有利于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3、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增资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苏州豪米波 54.8666%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23,184.3663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1、股权转让:股权交割
条件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拾(10)日内向
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标的股权【30】%的转让对价
(“首期转让款”), 交割日后十(10)个工作日内支
付剩余【70】%的转让对价。
支付安排 2、增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的【十(10)】个工
作日内,将其增资款的【50】%,合计人民币【5,000】
万元(“首期增资款”)划入标的公司账户;标的公司
办理完成关于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割”,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为“交割日”)后【五(5)个工作
日】内,增资方应将增资款的【50】%,合计人民币【5,000
万】元划入标的公司账户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 对应交易金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额 额(万元)
1 烟台华立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豪米波 7.3023%股权 1,447.1645
石河子市明照共赢创业投资
2 苏州豪米波 3%股权 1,223.561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3 苏州豪米波 3.8433%股权 1,785.75
司
安徽国江未来汽车产业投资
4 苏州豪米波 7.3572%股权 3,508.9316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昆山禾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5 苏州豪米波 1.4493%股权 1,056.5891
(有限合伙)
中山西湾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6 苏州豪米波 4.3478%股权 3,162.3699
有限公司
昆山市久之源企业管理中心
7 苏州豪米波 5%股权 1,000.00
(有限合伙)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
法人/组织名称 烟台华立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 91370600596581159W _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2/05/22
注册地址 烟台开发区秦淮河路 199 号内 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澳门路 32 号鸿立电子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徐华文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以自有资金投资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华文
2、交易对方二
法人/组织名称 石河子市明照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 91659001MA7758Y79W__________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5/12/01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1-10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南山田厦金牛广场 A 座 2609
法定代表人 石河子市明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