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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61 沪市 立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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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航科技: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立航科技: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航科技”)增
  加“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的实施地点为成都
  市新都区通优路 111 号 6 号厂房(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涉及募投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会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2]380 号文核准,立航科技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922.5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50.37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472.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
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为 XYZH/2022BJAG10023。公司已按《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建设进度及场地需求,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成都高新区安泰三路 100号

                              成都高新区安泰三路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通优路

 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

                                    100号        111 号 6号厂房(四川成都航

                                                            空产业园)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考虑了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场地需求,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增加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的变更,并且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市新都区通优路 111 号 6 号厂房(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中新增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立航科技上述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行为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增加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立航科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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