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256 沪市 宏和科技


首页 公告 603256:宏和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603256:宏和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603256:宏和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廖明雄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全文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结合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与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9月17日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徐芳仪女士、林蔚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徐芳仪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林蔚伦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2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