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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际得: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POE高端新材料项目变更及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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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3-03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POE 高端新材料项目变更及

            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项目概述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POE 高端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科技”)投资建设 POE 高端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和采购工作。本项目原定总投资约 98.68亿元人民币,计划用地 1,200 余亩,一次规划,分两期实施,总建设周期为 5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POE 高端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POE 高端新材料项目变更及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变更 POE 高端新材料项目的建设投资方案,同意石化科技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辽宁鼎际得石化高端新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上述项目变更及签署投资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为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同时鉴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位环境、港口条件、要素保障等方面更加具备优势,本着友好协商、共赢发展的原则,近日,石化科技拟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本项目拟实施地点由营口市仙人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项目实施建设并负责执行投资协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的取得、项目建设的后续招投标和采购工作、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提交政府审批申请文件、申报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及为本项目之目的而实施的授信、贷款及其他融资等相关事宜。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体

    甲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用地及投资规模

    本项目分为近期项目及远期项目,其中近期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目整体规划总占地 133.3 万平方米,其中近期项目规划占地 113.3 万平方米,远期项目规划预留用地 20 万平方米,项目配套生活区用地 7.5 万平方米。

    近期项目预计总投资 100 亿元,其中近期项目的一期项目总投资预计 60 亿
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 45 亿元,将用于建设 20 万吨/年 POE、30 万吨/年乙烷制
α-烯烃(后工段)及公用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近期项目的二期项目总投资预
计 40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 35 亿元,将用于建设 20 万吨/年 POE、30 万吨/
年乙烷制 α-烯烃(前工段)及公用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远期规划项目初步计划建设 40 万吨/年液相聚乙烯、30 万吨/年乙烷制醋酸
乙烯、20 万吨/年 POE、二氧化碳重整制烯烃及公用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远期项目的投资总额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届时另行协商约定。


    本项目拟在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内投资建设。石化科技将按照“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50 年。

    (四)项目主要推进计划

    在甲方完成场地平整后,乙方须保证在取得海域批复后 6 个月内,一期项目
相关生产装置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 30 个月内竣工投产;二期项目在取得海域批复后 12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 30 个月内投产。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项目用地不具备出让条件、无法按期进行招拍挂或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公用工程配套设施不完善、拖期建成等,导致乙方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建设或试车投产,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本投资合同和补充协议中各项条款的执行时间相应顺延且各方理解并确认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除本合同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项目建设时间不得晚于合同约定,如因乙方单方原因导致逾期二年仍未按约开工建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投资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注销土地使用权证;乙方项目因乙方单方原因未能按约竣工或投产,逾期超过 6 个月或投资强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 80%或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履行等重大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投资合同,无偿收回乙方项目土地,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地上不动产进行评估,按中介机构评估价拍卖乙方地上不动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拍卖所得扣除评估、拍卖、违约损失、实现债权费用等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当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出具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条件后方始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化科技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石化科技将根据审议内容与实际情况签署具体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综合审视、论证项目的实施环境和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的变更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和优化资源配置而做出的。投资总额的变更是由于提高项目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导致的。本次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投资协议有利于推进本项目的落地,公司可以利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位环境、港口条件、要素保障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实现项目收益。鉴于本项目尚需要一定的投资建设周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实施风险

    本项目中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用地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本项目的审批、建设、采购等均未开展,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面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审批风险

    本项目是能源、安全和环保监管的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办理节能、环保、安全等审批手续,可能存在因审批未通过而造成的延期建设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

    3、财务风险

    本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融资规模亦较大。银行贷款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财务费用和偿债风险将有所增加,若利率升高或融资结构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本项目的融资成本,使公司财务成本增加,从而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虽然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银行信用良好,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及时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将审慎规划并
积极统筹资金,合理确定融资方案及期限结构,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有序、稳步地进行资金筹措,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实现预期效益。

    4、市场风险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若出现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本项目暂停、终止或者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本公司将适时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在加强项目管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市场培育、产品宣传、营销管理和销售团队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5、管理风险

    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面临建设施工管理、建设成本上升等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总额、建设成本、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6、工艺技术风险

    本项目建设的 POE 联合装置、α-烯烃装置所采用的工艺虽为引进的成熟工
艺包,但国内的同类装置均处在工程设计尚未建设投产阶段,均无正在运行的类似规模的装置,因此项目试车、后续运行存在一定的工艺技术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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