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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5 沪市 天新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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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5: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2-06-30

603235: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单体维生素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维生素 B6、维生
素 B1 和生物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均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维生素 B6 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164.89 元/千克、149.92 元/千克和 145.07
元/千克;维生素 B1 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185.97 元/千克、182.33 元/千克、161.49 元/
千克;生物素(折纯)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2,308.03 元/千克、4,565.48 元/千克、2,152.11元/千克。

    公司产品价格主要随市场价格而变化,市场价格主要受政策环境、市场供应结构、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新增产能的释放、环保政策调整以及突发事件等都会导致市场供需发生变化。如供需关系失衡,极有可能会引起公司相关产品价格出现波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可能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维生素 B6、维生素 B1 和生物素的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基础化工及
精细化工产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受石油价格、下游需求及经济周期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受公司部分中间体实现自产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有所变动,报告期内占比分别为 52.33%、50.71%和 54.35%,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由于上游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供应格局变化、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未来仍可能给公司生产成本、盈利能力等带来一定的影响。若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异常波动,而公司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的维生素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1.80%、55.09%、43.99%。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优化生产效率和工艺改进,持续降低产品成本,产品质量稳定且受到客户认可,具备市场竞争力,因此在维生素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仍然保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公司产品价格主要随市场价格而变化,市场价格主要受政策环境、市场供应结构、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新增产能的释放、环保政策调整以及突发事件等都会导致市场供需发生变化。若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可能会引起产品价格下跌,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国际贸易环境和政策出现不利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外销
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1.56%、58.13%和 61.54%,对公司整体业绩非常重要。虽然自由贸易仍是当前世界的主旋律,但同时国际贸易环境亦存在诸多不利变化。如若进口本公司产品的国家或地区的国际贸易环境和政策出现不利变化,例如针对本公司产品或本公司下游客户的产品大幅增加关税,或针对本公司产品、本公司下游客户产品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则可能导致本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幅下降,公司产品的销量和盈利能力出现不利变化,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不利变化。
(五)行业结构出现不利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维生素 B6、维生素 B1 和生物素,报告期各期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分别为 89.83%、87.15%和 83.59%,对公司整体收入具有重要影响。这三类维生素产品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市场供求较为平衡。根据博亚和讯统计,截至 2020 年初,维生素 B6、维生素 B1 和生物素行业按产能计算的前三大厂商,其合计产能分别占相应产品全球产能的 70%以上。如现有厂商大幅增加产能,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带来产量的大幅提升或者其他行业厂商进入本行业,导致维生素 B6、维生素 B1 或生物素的全球产能水平大幅增加,则可能导致本行业市场结构出现不利变化,行业供求结构可能失衡,产品市场价格可能下降,引起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公司主要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公司产品最终用户的议价能力进一步增强,进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出现不利变化。

(六)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
成一定影响。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分别为 10,580.16
万元、10,897.94 万元及 13,296.38 万元,整体保持平稳,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对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大幅上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另外,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会有所增加,从而增加环保支出和环保管理工作难度,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

    2020 年 6 月,生态和环境保护部颁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
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规定重点区域各省(市)应按照该指南,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公司所在地江西省虽然不属于该指南所覆盖的重点区域,但不排除将来随着环保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公司会被要求采取错峰生产、停产停工等措施,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七)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了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业流程。报告期各期,
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支出分别为 997.07 万元、899.18 万元和 1,050.91 万元,整体
保持平稳。但公司在生产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质,如使用或管理不当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若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也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如果公司所在园区其他化工、制药等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部门可能要求所在区域的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甚至停工停产。上述潜在安全生产风险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支出大幅上升,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八)商业贿赂风险

    贿赂是行业和社会共同抵制的违法行为,公司为防范贿赂风险已制定了反腐败反贿赂标准操作规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员工行为准则、行为处罚、反贿赂反腐败监管等角度防范贿赂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贿赂被公安、工商等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作为贿赂案件涉案方而被起诉的情况。尽管如此,由于发行
人业务涉及国家和客户众多,涉及药品级、食品级和饲料级单体维生素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众多环节,若相关制度未能有效贯彻执行,公司未能有效约束或管理公司员工等有关各方,导致其行为违反反贪污、反贿赂相关法律法规,则可能对公司的声誉、业务资质和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前所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

    未来三年,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四)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拟定现金分红的金额和比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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