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6-003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内蒙新华”)
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并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超过授权期限的情形进行了补充确认。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38.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85,448,150.00 元 , 扣 除 券 商 承 销 费 用
51,555,393.18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933,892,756.82 元,已由主
承销商国元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
发行费用(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 2,830,188.68 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056,153.7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2,836,603.04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 241Z0006 号)。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募集资金总额 985,448,15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912,836,603.04 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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