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建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振,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广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其买卖本部门审计客
杨建平 2024年1月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 户股票的问题采取出具
1 2日
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中汇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