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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12 沪市 赛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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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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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伍技术”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赛伍技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公开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56.23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25,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
本约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郭明安          孙天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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