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8 月 1 日,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确认因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及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依据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1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8 股,不派送红股,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随后,在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配合下,公司于 2022 年 6 月9 日完成了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工作。根据上述实际情况,公司股份总数由 125,296,539 股相应增加为 172,909,224 股。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对《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序号 章程修订前条款内容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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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96,539元 172,909,224元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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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 125,296,5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72,909,22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份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
4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后剩余股票而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
个月时间限制。 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券。
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务: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纳股金; 程;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
得退股; 式缴纳股金;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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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不得退股;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
人的利益; 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司债权人的利益;
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带责任。 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6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持股计划;
…………
…………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保;
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7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
象提供的担保; 保;
…………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8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