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编号:临2025-004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8 元(含税)。本年度不
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
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008,458.84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975,857,268.79 元,其中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5,082,719.9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39,747,923.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0,6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262,4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46%。本年度不
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
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5,262,400.00 87,437,20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6,008,458.84 174,658,420.66 -13,699,375.2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739,747,923.4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62,699,6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5,655,834.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62,699,6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否
现金分红比例(%) 140.68%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否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中远期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