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197 沪市 保隆科技


首页 公告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具体违规事项

    事项一:安徽巴斯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斯巴”)成立于 2021 年 6
月,公司持有其 47%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胜全、董事会秘书尹术飞自 2021 年6 月起分别担任巴斯巴董事长、董事。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巴斯巴构成公司关联人。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至 12 月对巴斯巴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 600 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收回上述款项。但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
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

    事项二: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拟收购上海龙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55.74%股权的公告》称,标的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感科技”)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6,378.09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 38,580 万元,增值率 504.88%。公司未及时披露龙感科技子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5 日已通过股东会决议,拟向原股东分红 7,246.65 万元,将导致标的公司净资
产大幅下降、增值率大幅提高的情况。公司直至 2022 年 4 月 1 日才通过补充公告披露,
2022 年 2 月 28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 141.71 万元,交易价格较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后的
净资产溢价率为 1,787.07%。

    事项三: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在《关于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
复公告》中,对标的公司的预测收入依据、具体预测指标等进行了说明。其中,公司披露“2022 年度标的公司预测收入主要基于已量产客户的订单、定点客户订单及洽谈中的客户预计订单”。但标的公司预测收入实际为根据客户生产计划以及历史产量等信息进行预测,部分预测客户处于会议或电话沟通阶段。同时,公司将标的公司部分无发货记录的客户、未签订定点合同的客户披露为已量产客户、定点客户。公司直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正披露。

    (二)监管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因上述事项受到的监管措施如下:

  1、2022 年 5 月 19 日,针对前述事项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保
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042 号),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2、2022 年 7 月 1 日,针对前述事项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保
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074 号),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3、2023 年 1 月 13 日,针对前述事项一、事项二与事项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4 号),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三、公司的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熟悉相关制度要求,强化信息披露指标意识,对各种可能触及披露要求的数据指标进行梳理和定期跟踪。

  在未来日常经营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