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
份.........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9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9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第二节 董事会 ...... 29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5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46
第一节 通知 ...... 46
第二节 公告 ...... 47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9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51
第十一章 附则 ...... 51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 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由原上海网达软件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987613616。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20 万股,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anghai Wondertek
Softwar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桥路 40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954.834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
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专业优势,促进科技
成果产业化,不断开发满足市场需要的新产品,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
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公司的综合经济实力。
第十六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
设备租赁;物联网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云计算设备销售;智
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视
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
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电视剧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电视剧发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音像制品制
作;电子出版物制作;电影放映;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
存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上海网达软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上海网达软件有限公司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值人民币 217,273,877.94 元按 1.3120:1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
份 16,5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51,673,877.94 元计入资本公
积。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与其在上海网达软件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
例相对应的上海网达软件有限公司净资产认购公司的股本总额。公司
整体变更时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
间分别为:
序 发起人名称 发起人性质 持股资额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
1 蒋宏业 自然人 9540 57.61
2 冯达 自然人 1530 9.24
3 上海网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1200 7.25
4 海滨 自然人 780 4.71
5 陈峰 自然人 780 4.71
6 崔晓路 自然人 360 2.17
7 郑颖勤 自然人 240 1.45
8 上海网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240 1.45
9 上海网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240 1.45
10 上海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240 1.45
11 合肥睿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有限合伙企业 240 1.45
合伙)
12 安徽华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40 1.45
13 苏州达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有限合伙企业 240 1.45
合伙)
14 江晖 自然人 210 1.27
15 曹敏 自然人 150 0.91
16 中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20 0.72
17 沈浩 自然人 90 0.54
18 徐永平 自然人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