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4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2 号”文核准,于2020 年 6 月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66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6 年。本次发行可转债
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6,5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464,622.6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54,535,377.36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27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以前年度金额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 654,535,377.36 654,535,377.36
减:购买理财产品 475,000,000.00 237,000,000.00 712,000,000.00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365,000,000.00 210,000,000.00 575,0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2,843,608.97 732,777.78 3,576,386.75
减: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50,104,857.78 150,104,857.78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支付资金 239,857,969.29 239,857,969.29
减:使用募集资金 137,510,779.80 137,510,779.80
项目 以前年度金额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6,788,099.65 63,517.61 6,851,617.26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693,479.11 489,774.50 489,774.50
(二)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07 号”文核准,于
2021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0.076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3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999.9953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773,491.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6,226,461.72 元。
截止 2021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7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以前年度金额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 2,976,226,461.72 2,976,226,461.72
减:购买理财产品 7,231,300,000.00 7,231,300,000.00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7,001,300,000.00 7,001,3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42,569,790.43 42,569,790.43
减: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69,295,952.39 369,295,952.39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
式支付资金 1,877,160,755.00 1,877,160,755.00
减:使用募集资金 545,647,386.83 545,647,386.83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7,538,194.16 1,137.08 7,539,331.24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230,352.09 4,231,489.17 4,231,489.17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 年,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
行以及南京银行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与保荐
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
分行、华夏银行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与本公
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 84010078801700001076 356,700,000.00 已销户
锡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 10655001040235729 150,000,000.00 已销户
湖支行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0401290000001091 150,000,000.00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 49010078801400001361 390,863.57 活期
头分行
华夏银行包头分行 14650000000759934 98,910.93 活期
合 计 656,700,000.00 489,774.50
(二)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 年,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南京银行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以及宁波银
行无锡洛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与保荐机构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包头分行高新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24 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 510902427110605 600,000,000.00 1,176,280.84 活期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0401240000001282 55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