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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5 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 号),公司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8.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658,894,1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1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截至期末
                        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211.25          3,484.60      24.52%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
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 1046800000035785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2,339,535.45 元(包括理财收益、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预算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次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
                  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5 月              2026 年 5 月

  注:2024 年 4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首次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前期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后,公司重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需要一定时间。公司于 2024 年 8 月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立即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一层主体结构施工,正在进行地上二至四层主体结构施工,但项目整体建设进度仍不及预期。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年 5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6.3.9
条第(三)项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24.52%,按照前述规定要求,公司需要对该
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已具备 8 万 Nm3/h 等级以上空分装备及大型 LNG 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
是国内深冷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所处下游行业对撬装冷箱、低温液体贮槽、撬装管路系统等的大型化、模块化需求越来越高,深冷技术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包括大型化、高端化、节能化、智能化等,对公司的设计和制造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然而公司在 10 万等级以上空分装备领域仍存在项目空白。本项目通过攻关
10-15 万等级空分装备及 200-1000 万等级 LNG 设备研发,将显著提升公司在大
型、特大型深冷装备方面的设计和制造能力,填补公司技术缺口,为承接大型、特大型深冷装备项目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有助于提高公司大型、特大型深冷装备市场核心竞争力。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战略性的先导作用,因此也被称为“工业的血液”。长期以来,工业气体一直以氧气和氮气为主,随着电子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带动了特种气体用气需求持续增长。由于特种气体生产条件更为苛刻,其附加值也高于普通工业气体;相应地,特种气体产业链,包括特种气体分离和提纯装备产业的附加值也高于普通工业气体装备产业。本项目通过攻克特种气体分离、提纯、液化核心技术,有助于公司切入特种气体装备设计和制造领域,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充足的技术和人才储备

  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研发储备、强大的研发能力、高效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技术支持团队。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省级企业研究院等资质。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取得各
项专利共 6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近年来,公司综合运用多年技术积累和产品设计开发经验,实现大型、超大型空分设备和大型 LNG 设备的自主设计和制造。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和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2、公司拥有丰富的研发和项目经验

  近年来,公司与国内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航空航天、半导体、多晶硅片、新能源电池等行业客户以及中东等海外地区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提供了多套空分设备和 LNG 装置。公司通过具体项目的实施,在实
践中不断完善自身技术和设计水平,并通过持续的技术和工艺创新,根据客户以及项目的实际工况和需求,实现管路、部件和系统的优化,提升设备整体的运行效率。通过项目的不断积累,公司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设计能力也不断取得突破。
目前,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 8 万等级以上空分设备和 100 万方/天 LNG 设备的设
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公司丰富的研发和项目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经验。

  3、公司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坚持“德式品质,浙企风格”,自成立起始终严格把控自身产品质量。公司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 和 ISO45001 管理体系认证。在产品制造方面,公司产品通过了美国 ASME 认证,并成为国内少数通过欧洲 CE/PED、日本 JIS、韩国 KGS、俄罗斯 GOST 的企业之一。公司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质量保障。

  (三)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产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未来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具备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募投项目,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序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研发工作的开展提供先进的设备和良好的研发环境,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预算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5 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并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预算总额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延期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