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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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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5,685.4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94,941.1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4,483.68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943.1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46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26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645.36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50.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此外,2022年10月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扣款不足,转入资金0.1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1,223.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139.95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433.2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39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114.5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2,114.5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836.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6,192.5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172.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为14.3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4.1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16,373.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96.73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2,576.89万元;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7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交 行 桂 林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与交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  *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 *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30 *注、000651766800558 *注、000651766800549)。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需要,上述资金账户划归桂林银行临桂
支行进行管理,账户名及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银河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3月,公司与银河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承接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5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交行桂林分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公司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兴业银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浦发银行桂林支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453813000018010041944      15.9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555010100100152234        64.33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            000651766800549            59.6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注          453813000018010042289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注  41020078801700000072    (已注销)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注        000651766800530        (已注销)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注        000651766800558        (已注销)

                  合计                            --              139.95

    注:由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或募投项目调整等原因将不再使用,为方 便账户管理,公司予以注销。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计 5 个,账户号码分别为
 453813000018010042289、41020078801700000072、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

 660000004357100125 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此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433.2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39万元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
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4月,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2022年5月20
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桂林银行临桂支行签订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桂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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