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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2 沪市 海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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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6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所进行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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