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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公司年度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即以实施 2024 年度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94 元(含税)。

  如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则保持每股分配 0.394 元(含税)不变,对分配总金额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公司年度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四届、第五届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已制定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包含公司董监高在内全体员工适用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 2024 年度完成换届工作。

  换届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个别非独立董事领取其担任董事的年度津贴事项、全体独立董事领取其担任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事项、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不再另行领取其担任监事的年度津贴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换届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其担任董事的年度津贴事项、全体独立董事领取其担任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事项、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不再另行领取其担任监事的年度津贴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仅针对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考核,现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4 年度高管薪酬如下:

  (1)首席执行官张帆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董事张帆先生回避本项表决。

  (2)总裁胡煜华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郭峰伟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董事郭峰伟先生回避本项表决。

  (4)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丽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关联方张林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公司年度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张林 2024 年度领取的薪酬及津贴总计人民币 103.54 万元
(含税),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同级别、同岗位人员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帆先生因与张林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执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签署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文件。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在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币种的交易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交易额度生效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交易额度自然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HUIKE(SINGAPORE)HOLDINGPTE.LTD.(以下简称“汇科新加坡”)及全资孙公司 HUI DING INTERNATIONAL PTE.LTD.(以下简称“汇顶新加坡”)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汇科新加坡、孙公司汇顶新加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等值 2 亿美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或质押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存续合同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对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汇科新加坡、孙公司汇顶新加坡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汇科新加坡、全资孙公司汇顶新加坡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
效。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八个月为原则,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