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科”、“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6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2023年3月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3月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将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至前,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3年3月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3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43,522.92万元,较2020年增加66,072.51万元,增幅23.81%;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01.99万元,较2020年增加4,694.14万元,增幅20.23%;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0,447.22万元,较2020年增加5,500.41万元,增幅36.80%。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品牌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通过深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成渝城市群等区域,使得公司整体销售规模增长。
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31,890.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95.07万元,降幅3.58%;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2.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64.32万元,降幅56.24%;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873.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25.88万元,降幅78.17%。主要原因系2022年1-6月,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尤其是4月和5月上海地区疫情较为严重,对发行人上海地区的生产经营影响也较为严重。
2022年,公司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355,722.55万元,较上年增加12,199.63万
元,增幅3.55%;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09.01万元,较上年减少292.98万元,降幅1.05%;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0,614.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6.85万元,增幅0.82%。
公司预计2023年1-3月营业收入约为71,000.00万元至79,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至19.22%;预计2023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00.00万元至1,700.00万元,预计2023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300.00万元至9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以上经营业绩情况系发行人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9、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特别提醒:(1)请下载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最新承诺函模板。承诺函及核查文件模板见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下载模板”;(2)每位投资者有且只有一次注册机会;(3)除承诺函外其他备案材料,一经上传即可存储在“报备资料”中,信息相同的备案材料请勿反复上传。请投资者仅在需要变更备案材料信息时,重新上传备案材料;(4)请投资者及时维护“报备资料”,以确保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内容准确。每位投资者仅有一次提交机会;(5)承诺函需提交适用于本项目的最新版。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联席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上海建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上海建科”,扩位简称为“上海建科集团”,股票代码为“603153”,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53”。
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21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分类代码:M74)。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用户使用手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2月22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5,500.00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986.1106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42%。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8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4、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
相关安排”。只有符合本公告“二、(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中所列网下投资者条件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