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秋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同时还听取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还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4215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5-01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给出了无异议的结论性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44,693,940.82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11日,公司总股本279,19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79,62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 41,879,625.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5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0.45 股。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 279,197,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 125,638,875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 404,836,375 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根据实施结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注册资本同时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需持续投入营运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因此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 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 200,000 万元,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获得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融资具体事宜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拟计划为常青树泰州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 48 个月,具体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行后签署和确定。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8,222.81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8,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35%。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