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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3 沪市 翠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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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
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3、业务规模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管
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丛存,201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10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 家,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4 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1997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7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 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5 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0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因飞利信 2022 年报审计项目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桂林光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