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7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以线上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依据及说明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结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东和债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
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的规定,由原浙江新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 规定,由原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码 91331000148192002J。 91331000148192002J。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
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活动,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 提供必要条件。
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
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
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
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四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
普通股 2566.67 万股(以下称“首次公开发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66.67 万股,
行”),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上市。 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 第六条 公司住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
路 3333 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 A 区 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3333 号中国(合
科研楼裙楼 4 层 401 室,邮编 230001。 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 A 区科研楼裙楼 4 层 401
室,邮编:230001。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即董事
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新增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 删除
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 (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通用应用系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非居住房 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察、设计、监理除外);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 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安全设备销售。油墨、塑料制品制造、销售;化 程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工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口 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互联网设备销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许可经营项 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目:物业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 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
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为准)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等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出资方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出资方式、股
式、股本结构如下…… 本结构如下……出资时间:2010 年 10 月 31 日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122.6732 万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0,122.673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0122.6732 万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 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任何资助。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