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份......- 3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
第一节 股东......- 6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5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第五章 董事会......- 22 -
第一节 董事......- 22 -
第二节 董事会......- 25 -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第四节 独立董事......- 31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4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9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0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2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4 -
第十一章 附则......- 45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由上海润达经贸有限公司进行整体变更,并由全体原股东作为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31344037Q。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5〕84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60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Runda Medical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 1018 号 1 号楼 201 室,邮政编码:
201508。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953.407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依本章程第五章规定的程序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的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的组织工作经费,为党的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党的组织设书记一名,其他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的组织。
公司党的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售后服务为根基。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的运营和经营,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及具体方式和时间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文怡 1896.1140 28.7290%
2 冯荣 1191.8412 18.0582%
3 卫明 529.9206 8.0291%
4 宋欣 407.3916 6.1726%
5 刘辉 270.8706 4.1041%
6 韩靖雅 66.0000 1.0000%
7 叶柏平 162.5250 2.4625%
8 金晓萍 162.5250 2.4625%
9 李青 162.5250 2.4625%
10 陈政 108.3522 1.6417%
11 钱咏凌 108.3522 1.6417%
12 张玮 108.3522 1.6417%
13 倪清秀 54.1728 0.8208%
14 胡日成 13.0020 0.1970%
15 李军 13.0020 0.1970%
16 宁波嘉信上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9.8980 5.4530%
17 丁克红 35.9898 0.5453%
18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0612 4.7282%
19 戴漪 93.6144 1.4184%
20 上海宝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78.0120 1.1820%
21 杨志瑛 80.9226 1.2261%
22 张莉萍 46.8138 0.7093%
23 罗伟 31.2048 0.4728%
24 许凌云 46.8072 0.7092%
25 徐希闻 31.2048 0.4728%
26 顾玉英 66.0000 1.0000%
27 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 137.9664 2.0904%
28 胡震宁 18.0576 0.2736%
29 陆晓艳 6.5010 0.0985%
合计 6600.00 100.00%
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