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佳”、“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800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0,100 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000,02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428,446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3.57% 。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571,574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4,971,654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2.23%;网上发行数量为9,600,00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7.77%。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34,571,654 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 46.68 元/股。发行人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T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德力佳”A 股 960.0000 万股。
根据《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9,377.81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382.9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1,142,654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2.2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3,429,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7.77%。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602442%。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德力佳家园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华泰德力佳家园2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2 号资管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
企业: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金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气投资”)。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5 年 10 月 27 日(T-1 日)公告的《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
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5 年 10 月 24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
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68 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 186,720.4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T-3 日),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缴
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11 月 3 日(T+4 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投资者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占本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号 名称 类型 (股) 次发行数量的 (元) (月)
比例(%)
1 家园 1 号资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329,905 0.82% 15,399,965.40 12
管计划 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
2 家园 2 号资 管理计划 599,828 1.50% 27,999,971.04 12
管计划
3 特变集团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2,035,132 5.09% 94,999,961.76 12
4 金风科技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2,142,245 5.36% 99,999,996.60 12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5 东气投资 业或其下属企业 321,336 0.80% 14,999,964.48 12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25年10月29日(T+1日)
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德力佳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
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2643,7643
末“5”位数 71443,91443,51443,,31443,11443,03161
末“7”位数 5432667,0432667
末“8”位数 68658806,18658806,94733535,05308178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德力佳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46,85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德力佳A股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5〕46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3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5年10月2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56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9,67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