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5〕3597),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3,857,301.18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3,939,366.88 元。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149,241.2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1%。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8,149,241.2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3,857,301.1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293,939,366.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98,149,241.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23,857,301.1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98,149,241.28
现金分红比例(%) 30.3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