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14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会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容诚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容诚会所、中审会所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审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所进行充分沟通,容诚会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 余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108.98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七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零售业
J69 金融业 其他金融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服务业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A04 农、林、牧、渔业 渔业
E48.49 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8,510.76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 万元
中审会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会所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一 审 开 庭
判 决 无 赔
15 个机构 付责任后,
及个人,要 部 分 原 告
公 准 肉 食
求 中 审 亚 上诉,并于
品 股 份 有
黑龙江省哈尔滨 人 民 币 约 太 会 计 师 2024 年 5
1 限 公 司 证
市中级人民法院 300 万元 事务所(特 月 10 日和
券 虚 假 陈
殊 普 通 合 10 月 10 日
述纠纷
伙)承担连 二 审 开 庭
带责任 完毕,二审
结 果 暂 未
做出
3.诚信记录
中审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军,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中审会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家挂牌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 年开始在中审会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远梅,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4 月
开始在中审会所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7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中审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6 万元,合计 126 万元。
2025 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中审会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所已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容诚会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聘请中审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
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认真查阅了中审会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已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会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