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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5 沪市 宿迁联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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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23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决议已到期,公司拟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4,1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3,841.5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7,178.79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662.7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29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
 号                                            (万元)        额(万元)

 1  年产 12000 吨光稳定剂、5000 吨阻聚剂及        100,000.00          46,662.71
    15000 吨癸二酸二甲酯系列新材料项目

                  合计                          100,000.00          46,662.7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宿迁联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宿迁联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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