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整信息中心建设项
目实施地点,调整后实施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春中路 28弄 6 号。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地点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6,3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5,203,207.5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887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及使
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
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 20,000.00 10,000.00 - -
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 12,000.00 12,000.00 - -
仓储基地建设项目 8,022.32 8,022.32 2,174.70 27.11%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4,000.00 13.60 0.34%
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4,498.00 4,498.00 786.17 17.48%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8,000.00 8,000.00 6,704.29 83.80%
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基地项目 0.00 10,000.00 2,072.90 20.73%
合计 56,520.32 56,520.32 11,751.66 20.79%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调整前实施地点 调整后实施地点
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 上海市闵行区春中路 28 弄 6 号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因公司上海总部办公地址拟搬迁,公司信息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将统一搬迁至新办公地点,因此,公司调整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后实施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春中路 28 弄 6 号,因新办公地点装修及整体搬迁都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搬迁完成前,该项目仍将使用募集资金采购部分软硬件设备至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整体搬迁时,募集资金已投入的软硬件设备将统一搬迁至调整后的实施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中路 28 弄 6 号。除上述变更外,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更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
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拟将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 2026 年 4 月 2028 年 4 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2023 年、2024 年,公司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出于维护市场稳定的考量,公司出厂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但由于三四线城市人均消费水平较一二线城市略低,2024 年度,公司下沉市场拓展速度仍未有显著改善,公司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且公司根据华南区域的战略布局,新增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已投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产能,公司结合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缓了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实施。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四、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沙利文和头豹的研究报告,预计未来佐餐卤制食品行业市场规模仍将以较高速度增长,2027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3,934.1 亿元,卤制食品市场仍有广阔的市场空间。目前,公司业务仍集中于华东区域,西南地区门店密度较低,市场空间广阔。公司通过仓储中心项目实施、寻找更多优质供应商,进一步稳定原材料采购价格,稳定产品出厂价格。2025 年,公司制定针对性的开店支持政
策,鼓励经销商积极布局新门店,持续深入拓展下沉市场,同时,公司不断丰富抖音、小红书等线上渠道,与盒马、麦德龙等商超渠道持续加深合作,推动预包装食品业务进一步增长。此外,公司在深入推广“紫燕”品牌的同时,积极推动品牌多元化,收购“冯四女上”、参股投资“老韩煸鸡”、“京脆香烤鸭”、“渝拌川”、“曾三仙”等品牌,进一步拓展 To B 业务,加强业务协同效应。
综上,公司具有刚性消费特点的佐餐卤制食品业务仍有望获得进一步的增长,公司拟通过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西南地区进行前瞻性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保证产能能够满足未来市场需求。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先后建成济南、武汉、连云港、宁国、重庆等多个高标准区域中心工厂,采用集中生产、全国配送方式支持 6,000 家左右连锁门店的经营需求。公司持续推进生产基地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升级,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生产环节实现生产配料过程自动化、生产报工自动化、智能订单分拣配送自动化等一系列创新,推动供应链资源整合,建立起智慧供应链体系,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下,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高生产效率。
在产品运营方面,公司始终专注于佐餐卤味赛道的发展,致力打造以乐山风味凉拌菜为特色的品牌形象。在主品牌的拌菜产品品类中,继夫妻肺片、藤椒鸡、手撕鸡、凉拌素菜等成为爆款品类之后,公司又陆续推出香拌猪头肉、酸汤肥牛、爽口蹄花、爽脆三丝、钵钵鸡片等新品,进一步深化了紫燕食品凉拌菜的品牌形象,并通过现场拌制的方式释放品牌温度,与顾客建立更深层的链接,为顾客带来更好的购买体验,从而在竞争中树立了更高的技术和品牌壁垒。
此外,公司在采用经销为主的连锁经营模式的同时,仍然保留 20 余家直营门店,以累积店铺形象设计、消费者反馈、门店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经验,从而为经销商门店的店铺装修、室内设备、终端销售定价、员工培训、对外宣传、市场促销等活动提供一定支持。
综上,公司在工厂建设、质量管理、日常运营、仓储运营管理、信息化运作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三)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合理安排。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决定调整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延长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8 年 4 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延长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需求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