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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日期:2024-03-23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PDF查看PDF原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4
议案一 ...... 6
议案二 ...... 11
议案三 ...... 15
议案四 ...... 20
议案五 ...... 21
议案六 ...... 24
议案七 ...... 25
议案八 ...... 26
议案九 ...... 30
议案十 ...... 33
议案十一 ...... 35
议案十二 ...... 37
议案十三 ...... 38
议案十四 ...... 4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888 号百利中心北塔 1801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柱兵先生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程序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文件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15 分钟内向证券事务部出示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统筹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回答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应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见证律师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在指定会议登记时间进行现场参会登记或未在会议召开当日准时办理签到手续的,将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二、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股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议案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 年,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在 2022 年通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成功获得亚锦科技 51%的控股权,
从而控股了国内领先的电池科技公司南孚电池,并剥离了连续亏损的原百货零售业务,这标志着公司从传统百货零售行业向庞大且前景广阔的消费电池行业的成功转型。

  2023 年作为重组完成后的首个完整年度,面临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公司仍然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继续优化内部管理和运营流程,提升生产效率和供应链的灵活性。公司通过创新的物流策略和技术改进,进一步加强了产品分销网络,确保了市场的快速响应和高效供货。同时,公司重点关注客户需求的细分化和个性化,通过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面对复杂的市场经营环境,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碱性电池行业的龙头地位,公司提高了研发创新投入,公司于报告期推出了性能全球领先的聚能环 4 代电池产品,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同时公司还
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改进的投入,加速了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升级过程,以提升制造效率和拓展供应链,从而有效地降低成本并缓解原材料成本波动带来的影响。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8亿元,增长27.62%;净利润7.10亿元,增长 38.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 亿元,增长 41.93%。凭借多年的精细运营,南孚电池在产品创新与质量控制方面持续进步,深入理解并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巩固其在国内电池市场的领先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南孚牌碱锰电池连续 31 年保持国内市场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2023 年,为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稳健经营能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积极推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下,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初完成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共发
行新股 3,360 万股,募集资金约 12.44 亿元,公司总股本由 11,200 万股增加至
14,56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1,200 万元增加至 14,560 万元,公司股东结构
得到了优化。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显著增加,公司的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显著增强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高效决策,共召开 9 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召集及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集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作。2023 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
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并出席报告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能审慎的发表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23 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76 份。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投资者保持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上交所 e 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此外,公司还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联系沟通,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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