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5-046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
科曙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曙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中科曙光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4.65 元/股调整至 14.51 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首次授予 1,24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510 人。
7、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4.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8、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2 年 4 月 29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 13.61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37 万股。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10、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4.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1、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授予价格由 13.61 元/股调整为 13.45 元/股;同意对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4.51 元/股调整为 14.35 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预留部分授予 12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59 人。
13、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离职激励对象 44.5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14、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5、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7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800,61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
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6、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离职激励对象 4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17、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315,090 股限制性股票。
18、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19、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激励对象 315,09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20、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 60,1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1、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激励对象 60,1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22、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8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3、2025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
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及方法
(一)调整原因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3,168,974 股为基数(具体分配时以公司截止至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总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4,013,974 股为基数(具体分配时以公司截止至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总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0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的总股本 1,464,013,974 股为基数(具体分配时以公司截止至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总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
股本 1,463,578,974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784,041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1,462,794,933 股为基数(具体分配时以公司截止至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总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
股本 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