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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75 沪市 招商南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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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南油:招商南油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 2025-003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末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故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921,078,800.31 元;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30,223,960.74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 907,565,728.65 元;截至 2024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4,105,638.87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4,281,222,452.10 元。鉴于 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024 年度,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使用资金总额 149,999,882.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 50,927,700 股,所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 2024 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74,105,638.87 元,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830,223,960.74 元。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子公司分红实施情况

  截至 2024 年底,公司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和一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南京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和上海长石海运有限公司。根据各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南京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80%分配利润。

  2.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在建 1 艘 1 万吨级化学品船舶和1 艘1.8 万吨
级油化船舶,因自身运力发展需要资金,不分配利润。

  3.南京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在建 4 艘 5 万吨级 MR 船舶,因自身运力发
展需要资金,不分配利润。

  4.上海长石海运有限公司根据运力发展计划,考虑自身运力发展资金需要,不分配利润。

  (二)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1.全力争创高效益业绩。一方面公司将坚持国际化、平台化、品牌化、高端化的经营策略,充分发挥“油化气协同、内外贸兼营、江海洋直达”的竞争优势,积极稳妥推进西部市场开发,重点做好“两海”市场保障,巩固提升各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和品牌形象,全力以赴拓市场、稳效益、促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将
落实“成本领先”和“精益管理”理念,深化 PMO 工程,完善制度管控、强化预算管控,打赢降本增效“持久战”、构筑成本优势“护城河”。

  2.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全面总结“十四五”期规划实施成效,系统谋划“十五五”期公司发展规划。创一流,向西进,推进发展焕新;量质兼顾、轻重结合,推进业务创新;调结构、拆旧建新,推进运力更新。

  3.全力关注新政策出台。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如后续相关政策明确公司符合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条件,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尽快向投资者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