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及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59,672,314.5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包括前述 2025 年中期已派发的金额。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11,437,503.63 元。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
税)。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维持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有关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991,931,751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
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5,544,865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1,986,386,88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8,910,950.88 元(含税);根
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及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59,672,314.53 元(含税)。综上,
公司 2025 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8,583,265.41 元(含税)。
2025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0,967,571.00 元,
与上述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 229,550,836.4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26%。公司以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现金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 的(以下简称“回购注销”)金额为 221,096,472.97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 额合计为 439,679,738.3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2.01%。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8,583,265.41 198,650,582.73 198,925,118.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21,096,472.97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31,026,323.17 706,494,247.12 625,362,948.31
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511,437,503.63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16,158,966.44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221,096,472.97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587,627,839.53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 分 红 及 回 购 注 销 总 额 837,255,439.4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 5000 否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42.48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是 否 低 于 否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认为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 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