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 月 5 日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股东报到登记、入场时间:
2026 年 1 月 5 日 星期一 10:00-10:30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 星期一 10: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同济路 333 号 4 号楼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主要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并宣读《会议须知》
二、审议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吴健鹏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投票,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表决数据
四、结合网络投票统计全体表决数据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表决结果
六、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七、通过股东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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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目 录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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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 1 项议案。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5、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每一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一、非独立董事调整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曹清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报告,曹清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离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健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拟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吴健鹏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调整人员以黑色加粗字体体现):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吴健鹏 吴健鹏、卢金雄、陈平进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刘凤委 刘凤委、杨一鋆、靳海明
提名委员会 靳海明 靳海明、刘凤委、邱成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文西 王文西、刘凤委、靳海明
吴健鹏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非独立董事任职后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附件:简历
吴健鹏先生:出生于 197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吴健鹏先生历任武钢一炼钢厂总工程师、副厂长,武钢股份 CSP 厂厂长、条材总厂第一副厂长,武钢股份制造部第一副部长兼总调度长,防城港钢铁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武钢股份硅钢事业部部长、党委副书记,武钢有限硅钢部部长、党委副书记,武钢有限副总经理、宝武铝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宝神铝板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吴健鹏先生现任公司党委书记。除上述任职外,吴健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健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