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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建设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 年 5 月 16 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行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
张金良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11 名,钟嘉年董事委托米歇尔 马德兰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梁锦松董事委托米歇尔 马德兰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张毅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张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张毅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张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张毅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经本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张毅先生任职期限为三年,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执行董事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张毅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24年4 月至5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本行首席财务官。此前,张先生曾先后任本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分行副行长、行长,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等职务。张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93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张毅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同意任命张毅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张毅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聘任张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张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张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张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张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需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四、关于王兵副行长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王兵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王兵先生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王兵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王兵先生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王兵先生,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自 2023 年 3 月起出任
本行副行长,兼任建行亚洲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其间曾兼任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信托人有限公司
董事兼主席及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中国银
行宁波市分行行长;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
行副行长;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助
理。王先生是经济师,1996 年苏州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7 年获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五、关于李建江副行长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李建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李建江先生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李建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和条件。李建江先生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李建江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自 2024 年 5 月起出
任本行副行长。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
行长;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副行长。1996 年 7 月
至 2015 年 4 月,李先生先后在国家开发银行电力信贷局、西南信贷局、信贷管理局、吉林分行、规划局等工作。李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96 年 7 月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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